广发策略专家电话会议纪要:怎么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
刘主任:各位朋友晚上好,非常高兴有机会能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跟大家交流,文件出台后,整个市场的反响比较热烈,关注度较高,很多人就有问题为什么在当前时点上会出台这样文件。要理解问题,可以从几个维度来看待:
1)从历史或政策逻辑脉络来看:
首先中央文件中提到统一的市场体系,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创新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里面提到了要切实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和不合理重复建设的问题,当时明确提出要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所以当时对市场体系特点的描述有要点就是统一。
其次,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里面就是再次强调了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此后十多年关于现代市场体系的表述基本上都是8个字,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有关市场体系相关的文件,或者是相关的政策,都是以这8个字为目标的,统一是其中的比较重要的方面。
从市场体系提出来后,在提升市场统一性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回顾过去20年至30年,地方保护或市场分割的现象是比较严重的,有的地方可能会出现在行政区划交界的地方设卡拦截,不让本地的货物流出,或者不让外地的货物流进来等现象。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和建设,目前比较严重的现象都已经消失了,但是并不代表已经建成了高水平的全国的统一大市场,所以近几年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问题就提出来了。如果回顾20年以来,重要的会议或者重要的领导讲话就能看出来,当前提出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
回顾时间线,2020年两会在5月份召开,疫情情况较为严重,当时习总书记在政协会议经济委员讲话时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随后在2020年7月,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又重申了新发展格局的考虑和内涵。在2020年9月,仲裁委第八次会议的主题是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在新发展格局提出来之后,这是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破题的会议,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重要的工作。这次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出台重要文件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建议里明确的指导思想是以三新为引领的,包括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构想,其中有一条是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在十四五建议的指导下21年形成了十四五规划纲要,纲要里面有专门的一段话描述如何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这一段话也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部分里出现的,要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
所以从不同会议或者是不同场合提及这两个关键词的情况来看,从关键词相互交融的脉络来看,建设统一大市场就是为了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是最重要的目标。
两个重要文件,一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建议,二是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是未来5年的工作部署,把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作为了一项重点工作。
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建设统计大市场,并且把其作为年度重点的工作任务着重提出。2020年是给2021年的经济工作定调的,提出了任务,在2021年要落实相关的任务,所以有关部门在2021年就开展了相关前期研究,文件起草征求意见等一系列过程。此后在2021年12月,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审议通过本次文件,最近是在3月25日内部发布,4月10号向全社会公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来龙去脉,从它的历史,或从它的最近一系列中央相关的重要安排来看,最核心的目的就是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
2)从理论逻辑来看
本次文件写得非常简单,但两句话恰恰点明了文件的目的,也点明了统一大市场和新发展格局的关系,文件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把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义和关系讲清楚了。
3)从变量相互关系的经济观点来看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从两个方面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方面要畅通国内大循环,另一方面要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国内统一大市场是有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国内循环不能是区域自我封闭的小循环。习总书记2021年在求是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不太正确的做法,其中有一条就是地方搞小而全、搞自我封闭的小循环。如果每个省、每个市的市场是各自为政,国内大循环很难畅通,从这一点来看,统一大市场有利于促进国内大循环畅通,它可以通过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提升行业竞争力,通过统一流通体系的建设,强化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关联和相互支撑,以及区域协调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它是能够支撑畅通国内化循环的。
另外一方面,文件提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统一质量标准,通推动国内软的制度规则,一方面跟国际接轨,另一方面通过统一标准扩大企业的市场范围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
强大的国内市场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的依托。习总书记也讲过市场是最为稀缺的资源,近几年在跟美国等西方国家进行大国的博弈时,强大的国内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依托。如果失去了中国市场,就是失去了全球市场的大部分。所以统一市场的建设,也是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的双循环的,统一大市场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是有非常密切的关联的。
以上是第一大问题,即怎么理解为何在这样的时点上出台文件,该文件在整个理论体系或者是政策框架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简单来讲,就是为了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是最核心的、最关键的一点。下面我想围绕市场上对统一大市场比较片面的,或是不太科学的认识进行澄清。
有观点认为,就是要搞计划经济,要通过计划的方式,把国内的市场做成统一市场,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重点支持一家企业,让其进行统一性、全国性的经营,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文件不是为了回到计划经济,核心还是要健全现在市场体系,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
从文件整个框架体系内容上来看,可以对照高标准市场体系文件,只是文件的着眼点更多的是强调以市场统一性来促进经济循环,形成强大的市场。可以非常清楚的告诉大家,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
另外对统一大市场建设方式或是进度存在不太清晰的认识我也想澄清。研究指出,国内统一大市场不是一步到位的统一市场,有些人可能觉得今天出台的文件,可能明天或者很快相应的举措就要一刀切下去,建成高度统一完全统一、一步到位的统一市场,我觉得可能不是这样的,刚才也简单回顾了过去二、三十年统一市场建设的成效,市场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它肯定需要考虑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的差异,所以是逐步形成的统一大市场。
第二是认为国内统一大市场是齐头并进的统一市场,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省都是齐头并进的也是不太科学的认识。由于物理特性或经济特性上的差异,不同的商品服务或者要素市场在统一性方面的进展和要求是不一样的,并且在统一市场建设中遇到的阻力或者是难度也是不一样的。不同类型的市场建设统一市场的进度也会不太一样。从不同区域来看,国家大区域战略里有长三角一体化或粤港澳湾区的建设,在地方的统一市场建设可能会有更多的创新性的做法,或者是有更多的先行试点的政策,地方迈进的步伐会更快一点,对更大范围建设统一市场形成示范。这是第二个误区,统一市场不是齐头并进的市场。
第三是认为国内统一大市场也不是铁板一块的统一市场。在经济学理论上也有很多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增长很重要的动力就是区域之间的竞争,通过税收或其他优惠政策的竞争,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未来区域之间的竞争肯定还是会存在的,因为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是千差万别的,发展的水平也存在差距,所以区域之间的竞争还会有,但是反对的是忽视市场运行规律,进行不公平的、不正当的区域之间的竞争。所以这是第三个认识的误区,它不是铁板一块的统一市场,会有竞争,是要在更加规范的框架下去开展区域之间的差异化的竞争。
第四是认为统一市场是自我封闭的统一市场。国内统一大市场是开放的统一大市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不仅仅是把眼光局限在国内,质量标准、制度规则既要跟国际规则去对接,也要参与或者是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
这是我想澄清几个对统一大市场的比较片面的认识,可能有助于理解什么是统一大市场。下面我想围绕文件的具体内容,谈一谈比较重点的举措,或者是文件起草中间的重要的考虑。
1)首先在总体要求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分散的各类市场可能只是大,如果要通过技术溢出、区域协同统一起来,可能就实现了从大到强的改变。这是总体指导思想里面我想强调的一点,从工作原则上来讲,其实也跟刚才讲的都是高度一致的,包括立足内需,畅通循环。构架构建新发展格局就是要立足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所以内需是的战略性的支撑,所以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时候,也是立足畅通循环。
2)第二个原则是是完善制度,很多人可能把统一大市场理解成很具体的市场,当然统一大市场也会涉及到具体的市场,但是最核心的还是在着眼于制度建设,在市场里面包括提到的基础性的制度、流通领域的制度规则,还有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的统一性,还有统一的市场监管,更多的是从制度层面和体制机制方面去做的。要实现目标更多的是破除地方保护区域分割,破除招投标对本地企业的照顾等行为会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做法,着力破除封闭的小市场,打破自我的小循环。
3)第三个原则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基本上所有的改革文件里面都是有这种原则。
4)第四个是系统协同、稳妥推进,这是很多改革文件的共性特点,就是强调改革的系统集成、强调系统性协同性和相互之间的整合。所以看到文件的内容在可能出现在其他的文件中,或者是某部门发布的文件会有类似的表述,随后出现在更高层级的页面,理解事情不能简单把之前的举措简单重复,要从两个方面理解问题,第一之前有举措,把相互关联的改革集成,可能有利于协同推进。第二个方面,同样的政策举措出现在不同层级的文件里面,它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部门的文件可能更多地指导是本部门工作,出现在中央的,尤其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的文件里面,有全局性的战略性的高度。各个地方各个省各个市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在推进工作时,对中央文件里提出来地方向性、指导性意见是要全面去落实的。
从目标方面来讲,全国统一大市场包括市场的畅通,规模的拓展,营商环境的改善,跨区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还有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提升创新的回报,通过产业之间的协同促进产业升级等等。另外是在开放的视角下来进行,所以也要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这是建设统一大市场的主要的几个目标。
如果熟悉这几年中央文件的描述,知道基础性制度,之前在2020年加快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文件里面讲的就是三个,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在2021年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行动方案里重申了这三个基础性制度,把社会信用加入其中,也是符合现在市场经济的基本的特征的。市场经济的运行都是以产权、竞争信用为基石的。
第二个就是推进市场设施的高标准的联通,其实更多的是流通体系或者是交易平台等方面的统一。
在仲裁委第八次会议上,把现在的流程体系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破题的重要的工作,所以这一部分首先也强调了建设现代的流通网络,也有应景的针对最近的疫情或者是自然灾害,强调了要加强应急物流体系的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载能力。随着文件的落实,后面在应对灾害或者是疫病疫情的时候,流通体系会更加顺畅,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肯定也会变得更好。
市场交易信息的交互渠道的完善,平台的交易平台的优化升级,也是跟最近面临的问题有关系的,体现了问题导向的因素在里面。近两年大宗商品的价格涨的比较快,近期波动的幅度也比较大,所以强调要加快推进大宗商品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等等。
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维度进行分类,比如从区域分,可能有各省、各市,从时间上的分类有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从交易对象上来看,主要就三类,要素市场,商品和服务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这里面要素更多是在整个生产环节的,商品和服务更多的是针对的终端消费者,分了两部分,一部分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因为现在初级产品或者资源的保供稳价的问题凸显。关于要素也提出两个重要的文件,一是2020年的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和配置体制机制,也是中共中央发的文件,文件对5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的市场化配置做了部署。
2021年综合改革试点,国办发的文件里进一步把能源资源,还有绿色要素纳入进来,文件继续延续了要素市场的政策的框架,5大要素加上能源资源和绿色要素,未来相应的政策可能更多的还是围绕这个体系进行。这里面讲到的要素跟之前那两个文件有不同的侧重点,这更多的是侧重要素市场统一性的建设。比如土地,土地不能移动,但是土地指标其实是可以跨区域交易的,所以它也存在全国统一市场的问题,包括补充耕地的跨区域的交易,以前可能还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结余指标的交易,以前可能在更多的在省内交易,全国性的可能更多的是基于扶贫的考虑,把三区三州的相关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交易,比如广州地很贵,但是粤西农村的地没那么贵,如果在广州占用了一块耕地,在粤西建设一块高标准农田指标的交易,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更高效的配置。这是土地的例子,人口也是一样,人口的流动更多的是城乡间的或者是区域之间的人才的流动,所以文件就强调了,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等等,也是强调市场的统一性。
资本市场也是一样,更多强调统一,包括统一监管的标准,统一金融基础设施,包括债券市场相关的连接,还有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之间的衔接等等,更多的是从统一的角度来强调工作的。
统一的能源市场、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也是在未来在相关市场的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更加强调的方面,就是要强调市场的统一性,包括能源领域的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的开放,还有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
生态环境这一块就涉及到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用人权等等,也是区域上更加统一。另外不同的生态环境的权益,市场的关联性,可能要进一步相互协同,是因为它都是解决外部性的方式,可能通过它的职能的协同,更好的发挥作用。
商品和服务这一块不太一样的,之前市场不太统一,问题凸显在要素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相对而言统一性比较高,跨区域比如买手机,买冰箱,买衣服,全国各个地方买都是没什么障碍,跨区域流动性面临的问题不是太多,更多的是软性地,比如质量检验检测,领域标准的统一等。
文件强调的重点包括比如说检验、检测的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包括行业领域标准的统一,包括比如说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标准体系,以及物联网储能等,面部识别指静脉虹膜等智能化识别系统的全国统一标准和安全规范,是通过标准的统一,降低行业发展制度性的成本,提升市场的协同性,让企业创新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去获取收益,这是商品和服务市场所强调的方面。
最后一方面是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这里面既包括监管规则的统一,包括执法的统一。现在各个地方可能是因为监管执法的力度,或者是线索的移交,或者是执法的规则方面,可能还有不太一致的地方,导致在一省开办企业适应了市场监管,但如果再去另外地地方经营业务时,可能就要重新适应当地的监管,其实对企业的发展制造更多的成本。所以通过市场监管的统一,包括执法的标准规范等,可以降低企业跨区域经营的成本和提升适应性。
监管前5个方面是立,最后1个方面是破,破也是非常重要的,共有5条.第1条和第2条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更多的是延续性的工作,从这几年的执法的过程中,包括规则的制定、平台反垄断等,最核心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指南里面,对相关的行为都有很多的表述了,企平台企业有没有垄断行为对照规则可以基本了解。这两年被罚的几个典型的案子,包括2选1的案子,还有申报的经营者的集中行为等,主要集中在这一方面,其他的重点也可以从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指南里面就能看到。另外我觉得反垄断工作也要关注欧美的进展,包括对亚马逊、谷歌的反垄断执法。国外反垄断执法的案例有一定参考意义,如果国内企业有类似的行为,需要及时整改,规避反垄断的风险。
破这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后面的三条,可能会对地方政府的政策或者是行政的行为,尤其是不太恰当的行为会有更多的约束。这里面再次强调了各地区要怎么干,要找准自身的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详、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区域封锁。比如说现在看有地方有很多比如太阳能光伏的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提出要求,企业可以来投资,但是同时要建立制造业的生产线,建光伏的设备,其实是违背市场运行规律的,因为太有光伏项目的地方太多了,如果每个地方建厂,很难实现规模经济,产业链的配套成本也更高,不利于提升整个行业竞争力的,也是要破的东西。
另外还有例子,比如说2021年Q4动力煤保供稳价的关键时期,有省为了保障本省的煤炭和电力的供应,提出煤炭不出省,肯定是不可以的,因为煤炭有省份很缺,如果煤不出省,其他地方可能电力保供就出现问题了,需要做到全国一盘棋。
还有例子,前几年猪周期,当时猪肉产量大幅下降重要原因就是有地方提出无猪县无猪市,也是某种程度上地方保护。想把对自己不太有利的行业放到别的地方去,其实也是缺乏全国统筹的观念的。后面又出现了猪肉严重短缺的问题,有些省又开始提出猪肉不能出省,种种行为都是破的对象。
第二十五条就强调了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公平性。企业在现在中小城市发展做大了之后,想把总部搬到大的城市,其实也是不利于企业发展壮大的。有些企业还有地方以备案注册年检等,对企业外地的设定的准入障碍等是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
第二十六条讲的是招投标,很多地方都在招投标时照顾本地的企业,歧视外地的企业,这样导致很多行业它每个市每个县都有一家行业的企业,导致行业缺乏龙头企业,不能做大做强,也不能实现规模经济,跟畅通国内大循环的要求也是相违背的,所以也是破的对象。
前面讲的就是五立一破,是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6个关键方面,背后的大的理念就是要通过市场的统一性,畅通大循环,提升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提升创新的收益,扩大创新获得收益的空间,所以最终支撑构建新发展的。
最后再来看一下保障措施这一块,有两个问题我觉得值得重点关注一下,文件设置了落实文件的工作的抓手,包括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标准指南,到时候这里面可能会有更多更细化的东西,会有更具体的对这到时候它会对市场的影响会更加直接,目前可能更多的还是指方向定框架的东西。
另外包括在地方奖好惩劣,通报典型案例通报,典型的案例可能就成为某一段时间内工作的重点,到时候也会有相应的信号的作用,值得大家进一步关注。
另外值得关注是不是齐头并进的统一市场,这里面强调要优先推进区域协作,所以是以区域的一体化支撑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
这里面强调要结合重大的区域战略,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方,优先开展区域一体化的建设工作。一方面它们市场化程度、发展水平方面有优势,建立健全区域的合作机制能够为全国的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提供示范。最后可以总结并复制推广的经验,最终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Q:非常感谢专家的时间,感谢戴总的主持,这一部纲领性的文件是非常重要的文件,但是它好像有很多东西不是非黑即白的对吧?
A:它是需要执行者去把握度的问题,在执行过程中会不会走样,或者说怎么能够保证各个地方它在执行的过程中对度的把握是能够有个一致的掌握的。讲的确实是就是说在政策执行方面的很重要的问题,其实它不单单是咱们这文件的问题,可能在很多的文件里面都有类似的问题就是中央的文件里面它指明了方向或者是定向的原则,但是落实可能非常到位,也可能落实比较一般。所以看保障措施里面其实是提到了从哪些方面通过什么方式来保障政策的落实到位。
首先加强党的领导很多重要的文件里面都强调了,各地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也有可能会出台落实文件的实施意见。所以首先从的中发文件的政策实施的路径或者是方向来看,它在组织上是有保障的。
第二个就是有指南,把之前可能大家认为不是那么清晰的地方进一步清晰化,原则性的把它更加具体化,这样大家执行起来可能会有更具体的依据作为参考。另外就是说这里面其实也有督查,有奖励等整改机制在里面,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相关措施落实到位,但是说文件要百分百落实也是要有很大难度的,这可能是很多文件的共性。
Q:因为现在经济的原因,所以要出台保经济的措施,对经济有影响的可能要慎重或者暂缓退出,怎么看待文件接下来各地方要出台具体实施文件紧迫性,还有应该怎么去考虑问题。
A:首先我不认为现在文件是对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阻碍作用,相反它有积极作用的文件,它对于比较有竞争力的企业,对于开展跨区域的经营,把大门打得更开了,有助于市场的优胜劣汰,为优秀的企业优质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经营的空间。规则的制度的统一,也更多的降低企业的营商的成本,改善了整个环境。所以刚才讲的不利于增长的政策不出台,跟咱们可能关系不会太大,后续的就是地方政府肯定也会依据相关的原则去推进相关的工作。
Q:理解,我最后问一下刚才说的紧迫性的问题,我理解有些措施是可以在短时间内促进经济,紧迫性是怎么紧迫,就是说出台地方实施具体的细则,什么时候一定要到位?
A:我觉得正常情况下会有约定俗成的因素在里面,目前文件本身没有规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可能5年规划或者是试点的改革的文件,会对时间上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到哪一年怎么样。此次文件更多的是中长期的制度框架的搭建,地方政府或者地方省委、省政府在什么时候出台落实的意见可能依据地方的具体工作而定,从以前的中华文件落实的情况看,文件没有很更特别的地方,与以往是一样的。
Q:专家您好,谢谢您。您讲的特别好,而且我主要是有几个小问题请教您一下,首先是检测,因为您也讲了检测和计量校准这块,因为我了解到行业实际上各地也比较分散,各个省可能也有自己的测量标准,这块您可以再详细说一下吗,如果按照文件做法,比如检测报告是全国的,地方检测可以全国使用,能具体这块能再讲一讲对这块的行业的影响,包括对行业里面龙头企业和这样的影响吗?
A:好的我先回答问题。首先我要声明一下,我不是检验检测这一块特别专的研究人员,但是我了解文件大的方向或努力的方向还是要尽可能的提升检验检测的标准的统一性和结果应用的广泛性。并且目前文件也没有特别,毕竟是中发文件,中发文件不会就某项细化、深化,所以更多的是定义一下原则、方向。
第二个我建议可以去了解一下目前在调研过程也了解到,在长三角有一体化推进的办公室,市场一体化是很重要的方面,我了解到长三角推进标准统一和结果互认进行了一定努力,但是我不是特别专的专家,所以很难给提供更多更深入的信息。
Q:还有第二个问题,因为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主要类似赛马制度,各个锦标赛制度模式,造成地方割据、地方保护的现象。我想问一下现在去推大一统市场其实上,对于地方政府的激励性、调度性会体现在哪里,因为它原来相当于激励模式,也发生了变化。第二在基础上,多大程度上阻碍在哪里,谢谢。
A:这是很重要的问题,刚才我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到了,区域竞争是经济发展很重要的动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说不要搞区域竞争,因为不同地方资源禀赋发展水平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家都知道很重要,都想去发展,本身没有问题,也不能说我省搞新能源汽车别的地方都不能搞了,有条件的有具备基础的都可以搞,只是说在搞竞争的时候,不能违背市场原则,不能用违法违规的手段,比如说不能说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直接加一条,只招聘本地人,只招本地的企业,以前汽车行业,比如北京的出租车基本上是伊兰特北京现代,上海武汉富康基本是东风的,是不太正常的,或者是不太合法合规的竞争方式,应该是文件所反对的。
但是通过正常的招商引资,或者是合法合规的手段去开展区域之间的竞争,我觉得是没有问题的,区域之间的竞争还会存在,并且还会是重要的动力,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激励因素、驱动因素在发生变化,但没有本质上的变化,区域之间还是会竞争的,招商引资大家还是会招,只是以前用的不违背市场规则的手段,或是遵从个人理性,违背总体理性的这样的做法,是意见所反对的,破坏了市场的统一性,这样的行为是被限制的,但是并不是说只有通过这样地方式才能开展竞争,有很多很合法合规的方式都可以去竞争。
Q:关于龙头企业全国化,是不是说这是鼓励整个大市场形成中国超大市场,培育创新这样一种方式,我想问一下比如对互联网龙头等大企业的监管力度会稍微缓和一点,因为它是重要的创新主体,特别是在这样大市场背景下,会不会有监管边际放松。
A:我理解就是说文件不涉及到具体的问题,我前面强调的更多的通过制度规则的建设来为统一市场的建设去提供支撑。这里面的规则,对互联网企业对有利的肯定是可以去利用,但它跟本身行业的监管没有太多必然的联系。监管到底会怎么走,我觉得更多的还是要去关注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
Q:请问过去市场分割的是不是主要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政策造成的?那么现在出台制度以后,是不是实际上就是对政府的政策行为要进行约束限制,对于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现有的事权是不是就会有些影响,进一步的对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央地的权力格局就会进一步的打破,那么中央会不会再对地方政府在出台补偿性的什么其他的配套的政策,这方面能不能请您再给延展的讲一讲,谢谢。
A:好的,涉及到央地关系的问题,我觉得文件肯定会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问题,但我前面说的立也好,破也好,更多讲的是制度规则的联通,没有涉及到事权的变化,只是说以前地形式可能有违背统一市场的做法,肯定是会被限制的。但它限制的是行为,而不是说权力结构的一种变化,我跟我理解它更多的是这样的,它更多的是通过规则去规范引导的行为。
做的事情不利于统一市场肯定需要调整,比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如果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里面有违背公平竞争的做法,可能通过制度的约束力去对相应的行为进行约束或者是修正,背后更多的是规则的建设,而不是说权力的再配置,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理解。
Q:谢谢,刘主任,后续的督办会不会有哪些部门会承担职责更多,甚至说二大之后新的政府部门相应的都会有相应的调整,成立专门的司、局等,有没有组织结构方面的会都有调整。
A:组织结构问题我肯定很难回答,因为涉及到机构的改革,它对太大了,并且我没法预期,但是文件其实它是讲了的,在最后一条讲到牵头部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这两个部门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所以它里面点到的两个部门是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所以这两个部门可能会起到牵头协调的作用。
Q:最后,您刚才多次指明是中发文件,但是我很惊异的发现,文件里头还提到了像生物识别等指纹、虹膜要统一标准,因为咱们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大的市场,其实需要标准化的方方面面是非常多的,但是在中发文件它会提到这么具体的点,文件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这些新兴技术会这么重要,单独在文件中提到。
A:不同的人可能认识很不一样,因为我在跟人交流过程中,很多人说文件怎么那么虚,什么实质性的内容都没有,我理解是中发文件可能有时候会兼顾一点,就是方向性、指导性,当然也会结合着当前的形式或者是热点做出回应。包括我刚才讲的应急体系的问题,能源市场的能源保供稳价的问题,煤炭的问题,还有大宗商品的问题,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是跟当前的热点的问题有适度的呼应,我觉得可能也是相关文件的特点。